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明年3月施行 专家:利于房产税开征

2017-03-30  来自: 河南大通亿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94

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后,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将扩展到500个城市计划进展缓慢。而将于明年3月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将推动这一进程。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利于房地产税开征。 

《条例》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对房价影响不会像想象那么大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说,很多人预测,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后,会导致房价大幅下跌,但实际上该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只是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会影响,但如果明年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房产税、遗产税怎么收,更不知道,因此,现在谈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另外,即使有影响,作用也有限,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 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宏观经济走向等。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利于房地产税开征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 财经日报》记者,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利于房地产税开征,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撑。房地产税开征首先要知道房子是谁的,房子在哪里等基本信息,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提供了这些方面的基本信息。

张斌认为,房地产税本质上是地方政府收益税,地方政府为了给当地居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筹 金,而房屋是不可以流动的,辖区界定清晰,是不可流动的税基,所以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不过,现在大家都把房地产税赋予收入分配调节,房价调节功能,但未来房地产税具体如何开征,还有待观察。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曾表示,全国不动产信息联网客观上将成为未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的决策支持和实施征管的运行保障条件。

贾康曾撰文建议,除独立别墅外, 套房都不征收房地产税,第二套房也可以税率从低。但对于第三套、第四套甚至更多套的房子,就不必给予税收优惠了,应该一丝不苟征收。

如果未来房地产税征收需要依据个人拥有住房多少,那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是必不可少的。

贾康曾推算,明年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有实质性进展,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 实施。

 

北京中原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 近各地都出现放松调控政策预期的声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这个时间点出台,对市场走势影响很大。

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目的也并非反腐。但应该说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可能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的“全透明”。未来借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政府的税基将逐渐从交易环节过渡到持有环节,财产税的二次分配将更加明显,房产税将很快 落地。

同时,房产作为过去十年财产主要藏匿形式的选择将出现变化。不仅灰色部分资金进入房产的可能性降低,过去灰色资金购买的房产也将可能转变投资形式。正常投资房产的选择也将可能对未来税费提高的预期,如房产税、遗产税,都会减少房产的持有量。

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到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这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担忧个人财产信息泄露。

另外一个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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